牙科常見的治療項目,例如常見的植牙、矯正、做假牙,到底可不可以折抵報稅?

牙科常見的治療項目,例如常見的植牙、矯正、做假牙,到底可不可以折抵報稅?



特別聲明,免得誤會。

通常我們都是療程結束了,費用繳清了,才會給收據(您若要,下次跟櫃檯講,他們會幫您註記,明年記得要做這件事...給您收據)。每次沐晴牙醫診所的櫃臺人員,也會給自費收據,請自行收好。

若有要診斷證明(另行收費100),我可開給您,只是如我文章所言,被國稅局打槍的機會很大,我會覺得沒必要浪費錢要診斷證明,不過如果您堅持要,我就寫,等助理處理完,會主動打電話聯絡
若要,先跟(FB)我說喔,才能提前準備。

您還是可以要收據,列舉申報的。不管要不要收據,我們都已準備好,我也覺得這是應盡的義務,我並沒要逃漏稅,我這邊該繳的稅、印花稅之類的,我還是照繳。

這篇文章只是我好意的提醒,認定核可與否是在國稅局,並非您有提供收據與診斷證明,他們就一定會買單,我只是提醒,因為這些細節與我們一般人認知有差,我也是被查稅補稅的很煩,才學會的,這些在網路上不一定問得出,通常是要付費的會計事務所才會講,而他們不一定會上網寫得這麼明白。

如果您像我一樣是被國稅局等稅務機關盯上的高所得收入者,放大檢視找碴,就知道我所言非虛如果您自認只是一般老百姓,應該不會被抽檢,那可以試試看、賭賭看。所以您聽到牙科治療可否報稅,兩極化的說法,其來有自。

網址是國稅局的說明(請按),果然是官樣文章,有看沒有懂,落落長。沒關係,每年到五月報稅季(個人綜所稅),網路上就會有一堆白話文運動的懶人包了。

若需要報稅收據,可以,且請開始時就先講,我好請助理提前準備,千萬不要每年五月才臨時提,稅務等行政細節會把我們醫療人員搞瘋,我們是醫療人員,不是代書)。

我與沐晴診所其他醫師的優惠折扣不一定相同。如有疑問,請直接向我或診間助理聯絡、詢問,不要問沐晴櫃臺(提出需求就好了,我們會與您聯繫),會造成他們作業的困擾。


我先試著把我理解的部分寫出、釋疑,重點如下:


1. 如要抵稅,申報方式一定得是『列舉』,懶人式的『標準扣』除額,是根本不用報稅收據的


2.國稅局原文摘錄......您本人、配偶和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的保險費(含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學生平安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於申報扣除當年繳納者,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每一被保險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4,000元為限,實際發生的保險費未達24,000元者,就其實際發生金額扣除,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魔鬼藏在細節裡→國稅局歷年稽核重點:請您證明『扶養關係』(直系除外)。


3.國稅局原文摘錄......您本人、配偶和受扶養親屬年度中所發生的醫藥費或生育費都可以保留收據正本計算全額申報扣抵,只要是全民健保醫院的收據都合乎條件,包括掛號費和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都可以申報,而且有多少報多少,沒有金額限制,單是1張100元的掛號費收據,如果適用30%的稅率,就可以節省30元稅金,稅率越高節省的稅越多,所以不要小看100元的掛號費收據,積少成多,累積一年下來,節省的稅金也是很可觀的。不過,美容手術這一類不屬於治療性質的花費是不能提出申報抵稅的。』

魔鬼藏在細節裡→很遺憾,牙科很多項目都是美容類的,例如矯正,更何況我著重的是預防性、治未病的功能性矯正,我開的診斷證明裡無法寫以後的病名,所以不太可能會被國稅局認可您可以抵稅。
您還是可以要收據,但不一定能拿來抵稅。
至於植牙、全口重建、做假牙,類似的說明。

舉最常遇到的植牙、傳統式假牙(牙套、牙橋、貼片、嵌體等等)為例,因拔牙、缺牙、齒列歪斜、根管治療過建議作牙套保護起來,等等各種原因而做的假牙,其牙病理由都可能不是國稅局可認可的...那是你個人為了未來的生活品質而做的(咬不碎食物、不好看、怕牙齒裂掉....),你又還不是車禍這樣『現在』的牙病...很奇怪的邏輯吧,政府到現在還不是『預防勝於治療』,一定要你怎麼了,才能申請補助、認可可扣稅。那些天然災害的補助荒謬故事,應該耳聞過吧?

唯一可被認可的,爭議性較小的,是車禍等意外牙齒斷裂拔除的。

另外,大醫院開的診斷證明(如果醫師願意開的話,我知道很多醫院的醫師較愛惜羽毛,只會開很保守、形同廢文無作用的診斷診明書)國稅局比較容易認可。


4.國稅局原文摘錄......收據正本遺失時,憑原單位開立之收據存根影本並註明「影本與原本無異」之字樣及負責人之蓋章證明。

魔鬼藏在細節裡→已實施好幾年了,現在無須再收集那些掛號單收據,我每年報稅(上網自行申報)時,都發現這些數字早就在國稅局帶出的資料裡,當然,有附上紙本為證,或可補充。
我的意思只是說現在每年國稅局都在更新簡化報稅流程,減少擾民,就像統一發票的電子化與對獎方式的變革,一樣。掛號單收據已簡化,但因牙病可抵稅的收據,還是得自行列舉附上喔!

網址是國稅局的另外說明(請按)


5.國稅局原文摘錄......因牙病必須做鑲牙、假牙或齒列矯正的醫療費,可以憑醫師出具的診斷證明及收據,列報扣除。

魔鬼藏在細節裡→關鍵字是『因牙病』,請看第3點說明。

6.所以我可以開收據,但國稅局認不認可可以抵稅,又是另一回事。

我印象中,國稅局是有權力在5~7年內請你補稅的(舉例,2013年申報的,到2020年,都還有可能被國稅局翻案核刪,請您補稅的)。

我自己最近的例子,2019春節前才收到2016年度的補稅單,要補45萬,烏龍事件,已更正,我沒事。只是用此例跟大家說明幾年後補稅的可怕(都已時過境遷了,要舉證一些往事,有點麻煩),以及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乖乖去繳,請看下文及其留言。



祝您好運發大財!



拿到稅單請看仔細 免成稅災戶(請按)


我希望我的病人是因認同我的醫療服務水準而來的,不是因這些不無小補的小確幸優惠折扣而來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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